• 宝洁”公益丑闻“的警示:老老实实做CSR(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不要太自私 - [公益推荐]

    2009-01-10 | Tag:企业社会责任 公益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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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宝洁公司与中国教育部联合开展”校园健康教育计划“在杭州,宝洁公司向学生发布的调 查表(作业)引起了家长反感。因不满在调查表中强制要求学生家庭使用宝洁公司旗下产品”佳洁士“牙膏和”舒肤佳“肥皂,一位网名为”艾草“的学生家长在网 上率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随即引来杭州网友的热议并有了媒体的介入。随后浙江省教育厅发文要求”马上停止与宝洁公司的合作“。

          
         
           ”艾草“在她的博客上记叙了此事的来龙去脉:《宝洁公司对我们的孩子所做的》。杭州都市快报等媒体亦前后发布了新闻报道此事。《作业:保证全家使用佳洁士 家长质疑学校参与营销》、《宝洁公司做法违背公益原则 被浙江省教育厅叫停》。

           律师张启淮在博客上发文《公益行为岂能商业化》谴责此行为。他并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对此事进行分析,直指公司、相关教育部门涉嫌违法。

           有人质疑教育部是因为宝洁公司向中国教育基金会捐赠了750万元并且承诺总共捐赠1亿元而和宝洁公司开展这项合作的,对公益行为与营销行为的硬性捆绑提出批评并担忧其背后的“潜规则”:《教育部为何成了宝洁公司的推销员》。至此,宝洁仍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事实上,宝洁只是这次“倒霉”被推到了浪尖,三大跨国巨头宝洁、高露洁和益达早已经启动了对“中国儿童的牙齿”的争夺,并相继采用公益之名。有人戏称“如此公益,大有收益”。宝洁的倒霉只是因为太露骨,看,益达只是稍为隐晦一点点,就成功过海。

           对于近年来企业大肆烧钱做公益,不少人心存忧虑。部分企业夹杂太多营销和公关需求。 (因此大多数钱会投向官办的大型基金会),通过官办基金会(兼具公益和行政双重力量)的力量以及与政府的关系达到其目的。企业自己应该明白,CSR不是 PR,欲望是遮掩不住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是因为企业在盈利的过程中无偿使用了各种社会无形资本,作为一种负责任的行为,企业应该通过造福员工或社会的方式来回馈,以使得这个场子能够持续下去。但是现在企业认为这样的回馈是“我付出了所以我得有我的回报“,这不是贪婪是什么。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是做公益的还是做营销的,人民心里有杆秤。

            也请官办基金会及ngo同行认真考虑这种事情是不是到了反思和自重的时候,因为官办基金不仅担负着自己的名声和政府的名声,还很大程度上担负了民间公益组织的”代表“。一件 公益丑闻足以打沉一家基金会(或ngo),对其他民间公益组织的影响余波也是不可小视。在中国公益尚且处于发育的时期,需要互相扶持,大家还是不能被钱乱了自己的立场,选择真正有心的企业 作为伙伴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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